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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局:优化标准体系建设 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实效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科学、完整、实用、协调的工作要求,从职能建设、主题建设和内部建设三个方面,持续推动标准体系全面优化。

根据职能转型、环境内需、行业规范等,围绕会议服务、设施设备运维、智能化系统运维、卫生保洁、室内外绿化等9大类31项服务标准,对标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做好标准的废、改、立工作。其中,废除旧标准2项,完善《会议中心安全检查规范》、《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工作流程》等标准12项,新增《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行维护规范》等标准3项。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标准化建设。先后建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范》《公物仓资产出入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安全行驶规范》《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等管理类标准12项。同时,新增安全生产标准、现场环境标准和标准化实训标准三项一级分体系、7项二级子体系标准,全面优化通用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内部支撑标准共185项标准化工作“四梁八柱”。

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精心组织内部标准落地实施的同时,持续做好标准实施的评估、标准内容的修订和完善,积极推动内部标准向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升级。牵头完成《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管理规范》等4项省标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规范》、《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评价导则》等5项市标编制工作。推进《党政机关社会化服务考核管理规范》1项省标和《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出入管理规范》1项市标立项工作。积极参与国标《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性能指南》和省标《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和在建的地方标准达11项,其中9项地方标准已颁布实施,标准化工作成为推进全局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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