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一直未有变动且2层为阁楼(阁楼不算层数,只算超过2.2米层高部位的面积),或由于存在夹层、阳台封闭导致的房产证面积与实际状况不符,则不需要补规划,在实地查看表上注明情况(房屋未有变动,增加面积在原登记发证时即已存在)后直接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
如果2层为正常楼层,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房产证与实际状况不符,应提交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也就是与实际状况一致的产权来源证明即规划手续后,方可办理相应的房屋更正登记。否则在补齐规划手续后办理扩建变更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