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统筹专项资金,聚焦绿电消费补贴、储能推广应用、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综合施策推动新能源领域向新发展。
一是精准补贴,激活绿色电力消费。统筹设立发展改革——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联合市发改委出台促进绿电消费相关细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按照不超过其绿电交易价格中所含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奖励,企业存在多个用电户的可按户累加,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万元。该项政策通过“非申即享+直达快享”模式兑付,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
二是多维施策,助力新能源推广应用。对公共机构光伏应用、储能规模化应用、新能源领域应用示范工程等给予多维度支持。对2023—2025年建成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0.3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2024年奖励7家公共机构177.1万元。对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按放电量给予最高0.3元/千瓦时奖励,2024年补助2家储能规模化应用项目103.9万元。对获得新能源应用示范工业园区、新能源应用示范服务业集聚区、新能源示范美丽乡村的企业,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2024年补助4家新能源应用示范工程200万元。
三是多元协同,推动智能微电网建设。紧扣新形势下电力保供和绿色转型目标,统筹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参与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市场交易的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给予运行补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引导银行利用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对下级支行提供效益补偿,提升发放绿色贷款支持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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