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购买本市的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以购房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所购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您提供购房合同(已备案登记的)、首期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本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如果所购房屋已经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请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并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本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为您提供的有效证件(合同、付款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住房公积金卡内的金额。?
(2)如果您所购的房屋在本市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的,还可以申请每年提取一次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住房贷款应还本息额的12倍。?
(3)商业性住房贷款如果还清以后,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届时请带好您的身份证、银行出具的还清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审核手续。提取人必须是拥有该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为您还清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卡内的余额。谢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