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住房保障 >> 常见问题 >> 正文

租赁登记备案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除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
1.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其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件(原件出示、收复印件);
2.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合同;
3.申请人身份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收复印件,单位提供);
5.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供);
6.代理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提供);
7.其它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后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领证时需提交领证人身份证件及登记收件收据(委托他人领件的,需出具委托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