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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发展土地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第26号)的答复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59/2024-0028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4〕158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4-11-18 公开日期:2024-1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发展土地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第26号)的答复意见
关于对发展土地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第26号)的答复意见
常农发〔2024〕158号

龚新宇代表:

现就“关于发展土地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第26号)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要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一)政策底线不容突破。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二)监督机制非常严格。自然资源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2021年3月,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明确要求建立耕地卫片监督机制,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每半年动态监测监管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地方恢复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三)适度引导多种经营。我局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指导各地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全方位、多途径发展多种经营,开发丰富多样的农产品供给,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持续推动农民增收迈上新台阶。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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