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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武进分中心创新举措 扎实开展未公证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业务
索 引 号:014109824/2018-001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国土局
生成日期:2018-10-16 公开日期:2018-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武进分中心创新举措 扎实开展未公证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业务
武进分中心创新举措 扎实开展未公证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业务

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布、司法部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来,武进分中心一直积极探索研究未经公证的继承转移登记业务。

今年9月初,针对部省作风整改专项行动要求,经请示不动产登记局,分中心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来完善该项业务的办理:①加强业务研究明确办理流程。分中心组织业务骨干成立继承登记业务工作小组,对继承法相关法规进行钻研,与公证处沟通探讨,梳理出相关办理流程。②明确分类办理方式。对于关系单一的继承,由分中心人员直接开展窗口预审和受理登记;对存在多次继承关系的复杂案例,拟通过购买区公证处继承公证服务,由公证员与分中心工作人员一并受理。③积极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落实复杂业务购买公证服务方式。

日前,分中心正式受理了第一起未经公证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10月11日下午,沈女士及其家人一行前来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通过前期咨询,申请人按照分中心提供的清单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到分中心进行申请。分中心启动了未公证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受理程序,由分中心法规科工作人员按照规范对包括被继承人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继承材料进行查验,并对继承人进行询问,相应继承人依照真实意愿,分别在放弃继承声明书、继承不动产具结书等证明材料上签字,同时由继承人沈女士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待公示期满后,即可领取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继承业务不再需要强制公证这一举措不仅避免了群众来回跑,实现了进一个大厅就可以办结的工作目标,同时也为申请人节省了公证费用,真正体现了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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