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委各处室: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苏经信法规〔2015〕1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日
附件: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经信法规[2015]129号
各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委各处室(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13日
2015年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作出的部署要求,以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2015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重点,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的过硬成果,为打造江苏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升级版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承担深化改革相关工作任务,深入推进经信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和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经信领域行政权力清单、职责清单梳理及后续工作,努力为产业发展、企业经营打造环境。做好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加强省、市、县(市、区)经信部门的沟通,做到系统内上下衔接、协调一致。实时维护更新行政权力库,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组织编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审批事项进驻工作,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资金项目等政策性资源、公务文件、重大活动等信息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
二、积极推进经信立法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建设的精神实质,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增强经济和信息化法规、规章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发展定位和“两个率先”光荣使命,统筹安排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立法工作。协调推进《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改)》、《江苏省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办法》等立法调研任务。加强《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宣贯工作,开展条文解读和政策辅导。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地方立法的调查研究等基础工作,做好后续立法项目的调研储备工作。
三、切实规范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加强重大决策制度建设,依据规定范围确定经信领域重大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对涉及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必经程序。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修订完善经信领域相关制度规定,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和目录化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选择1-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凡规范性文件必须履行征求意见或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等程序。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主体申报确认、公布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管理,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制定全程留痕、立卷归档。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定期清理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修改或者废止制度。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按照省政府部署,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推行移动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加强培训,突出执法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抓好执法监督制度在经信领域的贯彻落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依托信用体系,推广柔性执法,充分发挥非强制性手段在经信执法中的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在线访谈”、门户网站等媒介的作用,主动、及时地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通报情况,阐释政策,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完善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互动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的能力和水平。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健全和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健全行政案件调处机制,多渠道化解行政法律风险,全面构建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和外聘法律顾问风险审查机制,针对个案风险点严格把关,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七、深化经信法制宣传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内容为重点,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信事务的需要。提升机关法治文化园地建设水平,充分利用有关部门各种法律培训机会,整合各类资源和社会力量,完善和落实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对经信法治亮点工作的宣传,围绕工业强省、转型升级等主题,突出反映经信法治建设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利用节能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平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基层、进企业活动。
八、指导企业法治建设落实“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职责,切实加强对企业法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着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报道优秀法治企业及企业家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继续免费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法律事务专题培训,积极整合高校、协会、律师团队等优势资源,为企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坚持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着力培育企业家的法治信仰,不断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指导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九、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经信系统法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加强经信系统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设置、编制、经费保障等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法制工作机构要更多地关注、介入经信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热点难点,积极从法治角度提出因应之策、破解之道,主动当好经信部门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继续坚持把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经信系统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体系,切实发挥依法行政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年中整改、经验交流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相关资料上传报送到“江苏省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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