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补助类项目的通知》(苏经信企信〔2018〕683号)和《关于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企业上云”项目奖补资金的补充通知》(苏经信企信〔2018〕857号)要求,请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在11月5日前,向市经信委报送本辖市、区2018年度“企业上云”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作为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中工作补助资金的分配依据。
2018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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