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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洋北路东侧、新堂北路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2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14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11-15 公开日期:2016-1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青洋北路东侧、新堂北路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洋北路东侧、新堂北路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145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青洋北路东侧、新堂北路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6〕2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青洋北路东侧、新堂北路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青洋北路东侧、新堂北路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及配套工程。

    柳墅路北起狄墅路,南至地块内部道路,全长13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4米;狄墅路西起青洋北路,东至柳墅路,全长237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103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6-320402-48-01-322422)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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