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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经信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16-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产业〔2016〕255号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
生成日期:2016-08-11 公开日期:2016-08-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经信产业〔2016〕255号

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6〕4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该文件要求做好企业申报工作。

    请于2016年8月26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将企业公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产业政策处,同时提交相关表格材料电子版。工信部公告管理办法及申报表格可到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经信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欧阳军,联系电话:85681270,电子邮箱:czjxwcyc@163.com

    附件:《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6〕468号)

2016年8月11日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6〕468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昆山、泰兴、沭阳经济和信息化委(局):

    为继续做好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引导行业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

最近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6〕413号),现转发

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申报行业准入公告要求

    1、受理行业范围

    目前,纳入准入公告管理的铁合金是指采用矿热炉生产的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镍铁,其他铁合金品种(含高炉生产的镍铁)暂不纳入规范条件。

    2、公告申报审核要求

    严格按照《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3号)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坚持“没有合法合规项目建设手续的不予公告、工艺装备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不予公告、节能环保安全设施不齐全的不予公告、能耗排放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邓公告、受到环保安全等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公告、存有应淘汰落后产能的不予公告”的原则,严格核查把关,从严落实要求,认真负责做好公告申报工作。

    二、2016年前已准入公告企业管理要求

    1、硅铁、工业硅、硅锰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等品种铁合金企业和电解金属锰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在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如,铁合金企业要抓紧完善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等,电解金属锰企业要抓紧完善酸雾吸收装置等。

    2、对其他品种铁合金,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已明确不丙纳入管理范围,原已获准入公告的企业将分批在2018年底前撤销其资格,请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地于每年8月底前,按照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要求,将公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产业政策处),同时将相关表格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qhcjy@163.com。铁合金,电解金属、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为一项日常工作,今后各地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定期集中报送,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继勇    联系电话:025-83392460    

     附件: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6〕413号)

        2016年8月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产业函〔2016〕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了《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和《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3号,以下分别简称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为做好与依据原准入条件开展的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的衔接,引导和推动“十三五”期间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贯

    公告管理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加强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的宣传解读,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要求,主动开展协调和服务,认真做好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要加强与发放、国土、环保、安监、财税、金融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政策衔接,积极推进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业兼并重组尤其是减量化重级,推动形成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二、做好工作衔接

    (一)2016年起,我部将按照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受理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申请,实施规范管理。

    (二)对2016年前已公告的企业,实施动态监管,相关要求如下:

    1.硅铁、工业硅、硅锰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等品种铁合金企业和电解金属锰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在2018年底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如,铁合金企业要抓紧完善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等,电解金属锰企业要抓紧完善酸雾吸收装置等。

    2.其他品种铁合金企业,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已明确不再纳入管理范围。将分批在2018年底前撤销之前已公告企业的资格。

    三、严格按要求组织公告申报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坚持“没有合法合规项目建设手续的不予公告、工艺装备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不予公告、节能环保安全设施不齐全的不予公告、能耗排放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公告、受到环保安全等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公告、存有应淘汰落后产能的不予公告”的原则,严格核查把关,从严落实要求,认真负责做好公告申报工作。

    四、开展监督检查

    各地要按照公告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照规范条件,对2016年以前已公告的企业分批滚动开展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企业名单另行通知)。要对公告企业法人名下的所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含公告后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手续、生产装备、节能环保安全设施等方面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我部将适时进行抽查。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公告企业,按照“有进有出、动态监管”原则,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五、及时报送材料

    请各地于每年9月底前,按照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要求,将公告申报和监督检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同时将相关表格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yjgc@miit.gov.cn。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为一项日常工作,今后各地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定期集中报送,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志分  唐  军

     联系电话:010-68205194  68205189

     传    真:010-66023282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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