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优势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百千万”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全市范围内动员100家以上律师事务所1000名以上律师,实地走访10000家以上企业,围绕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企业长期法律风险防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二)通过专项活动,广泛搭建平台,有效拓展法治需求和法律服务的对接渠道,加强律师和企业的联系,完善律企对接长效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结对共建,形成长期合作关系,促进企业法律服务市场新发展。
(三)通过专项活动,引导广大律师找准服务定位、提升服务水平,行业协会和律师事务所通过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务培训,提升法律服务企业的有效性、精准性,增强法律服务供给对企业法律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摸排实情。根据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合同履行、税收贷款、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开展调研摸底,分析预判,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同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商会联络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本地企业法务机构设置、法律服务需求、风险隐患特点等基本信息,对搜集了解到的具体情况问题,列出清单、分门别类、梳理汇总、建立台账,摸清情况底数,掌握信息主动,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落实结对名单。按照分配的任务数量,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协会、商会联系推荐,落实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名律师走访企业名单,最终通过双向选择、意向洽谈等方式完成配对,确定结对名单。
(三)开展结对服务。按照活动主题和帮扶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开展结对服务工作。一是要开展企业走访。深入走访企业特别是尚未设立法务机构或外聘法律顾问的企业,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二是要开展“法治体检”。通过体检,找准本地企业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的数量、类型、结构、分布等,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风险,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和需求数据库,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三是要开展法治宣讲。通过开设“法治大讲堂”、举办专题讲座、义务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引导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四是要解决实际问题。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紧扣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四)提升服务质效。针对法治体检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风险和需求数据库,按照“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的原则,对政策性问题,通过风险报告、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对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并通过12348平台、行业协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形成一般性风险防范指导;对个性化问题,编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为企业提供定制和特色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发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百千万”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张加林局长担任组长,刘永副局长、陆柏松会长担任副组长,律协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律师工作处、协会秘书处负责人担任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推广等工作。辖市区司法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参与度。
(二)全力推进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把服务复工复产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作为当前和长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部署好、开展好、落实好专项活动,提高走访企业法治体检的覆盖面和有效性,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按照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合账,加强统计汇总,强化督查考核,持续跟踪活动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律师工作绩效评价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体系。
(四)强化活动宣传。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宣传平台,联系协调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百千万”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意义、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晓面。同时,广泛挖掘典型,推广示范案例,通过交流会、观摩会、专题宣传等方式不断压实推进,扩大活动影响力。
请各辖市区司法局将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与企业结对汇总名单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直属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同时根据实际积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联系人:沈安琪、蔺培信,电话:85681628。
附:“百千万”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结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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