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及早了解和掌握2011年系统重点发展项目的相关情况,争取政策支持,更好地推进系统发展,请各市(区)社在前阶段规划论证的基础上,推荐上报重点项目意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网工程”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认真对照《申报指南》项目申报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向上推荐。
2、市总社重点支持的项目,重点考虑供销社对其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和促进“三农”发展的项目。
3、请各市(区)社进一步做好调研和筛选工作,选出培育重点项目,加强与各项目单位的组织协调,严格按照标准抓好推进和管理工作。拟推荐重点项目意向表(见附件)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总社经贸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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