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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经信委关于建立政务公开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16-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办〔2016〕256号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
生成日期:2016-08-12 公开日期:2016-08-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务公开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建立我委政务公开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
市经信委关于建立政务公开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的通知
常经信办〔2016〕256号

委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务公开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06号)相关要求,现就建立我委政务公开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制度目的

    根据信息公开、政策发布和热点回应的需要,组建政务公开专家队伍,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看的懂、能参与、好监督。

    二、入库专家基本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新闻规律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能认真、负责、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出席相关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活动或撰写文章及专家意见。

    (二)熟悉并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从事经济和信息化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

    (五)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情形。

    三、专家库及专家解读的运行机制

    (一)市经信委专家库由宗纲、孙志宏、陈  申、杨  阳、李征宇5人组成。市政府办公室遇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回应事项时,征求专家意见,必要时请专家出席政策解读会(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或撰写解读材料。

    (二)我委将进一步规范专家解读程序,增加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法律意识,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的内容、范围等,遵守保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专家库优势,发挥专家的咨询、监督作用,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重视专家的选拔,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专家库使用和更新机制,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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