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A、B型机动车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下列机动车驾驶人(详见附件)在实习期内记分已临界12分或者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记分临界6分,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
注:信息发布之日记分已满12分的或者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记分已满6分的,请按规定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或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换证业务。
姓名
|
档案编号
|
准驾车型
|
姓名
|
档案编号
|
准驾车型
|
董亮
|
320400451633
|
B2D
|
魏森
|
320402237548
|
B2
|
姚俊荣
|
320400220248
|
A2D
|
赵靖
|
320402261322
|
B2
|
杨兴巧
|
320483429567
|
B2
|
|
|
|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