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和《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4号)规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用状况自检信息填报。未按规定完成信用自检填报的,将被作出如下认定:
1.经营者未于当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信用自检信息填报的,其当年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AA级;经营者连续两年未完成信用自检信息填报的,其当年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A级;经营者自检信息填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当年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A级。
2.从业人员未于当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信用自检信息填报的,其当年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AA级;从业人员连续两年未完成信用自检信息填报的,其当年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A级;从业人员自检信息填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当年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A级。
咨询电话:85578624(道路客运、货运),85578625(驾培、从业人员),85578634(维修)。
附件:1.信用状况自检填报步骤(经营者)
2.信用状况自检填报步骤(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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