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截止2021年10月31日,下列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
附件:不得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清单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