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高中: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与身体素质水平,现就开展2013年全市高三学生身体素质抽样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测对象
全市所有高三学生。6个班以下的学校抽测1个班,6个班以上的抽测2个班。
二、抽测时间
4月15日-19日。
三、抽测项目
抽测项目共四项:50米跑、立定跳远、耐久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实心球(2KG)。
同时进行体育教学质量调研和常规调研项目抽测(身高标准体重和视力)。
四、组织实施
由学校组织,行政测试。学校落实测试工作的组织保障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组织人员落实抽测与数据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与学生身体素质提高作为学校教育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任务,要成立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2.要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努力提高校本化实施水平,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开足开齐开好体育课,深化体育课程改革,完善体育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及身体素质增强的教学针对性,并把学生体质健康及学生身体素质评估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依据。
3.高三学生身体素质抽测将采用公告制度,测试结果按照生源所在学校、地区进行排名,并正式反馈给各辖市、区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抽测结果纳入“督政”、“督教”、“督学”和学校素质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4.各校要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测试,妥善安排测试前后的学习和休息,指导好饮食卫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工作。要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准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正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均不得参加测试。要加强现场医务监督,测试应有急救医生在场。要实时监控测试学生反应,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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