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制定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办法。
一、适用范围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立卷归档,适用本办法。
二、封盒、封面、目录
(一)封盒统一采用档案管理规定的专用档案盒。
(二)封面上标注文件名称、编号、编制单位、发文时间等基本情况。
(三)目录采用表格形式,分顺序、名称、页码三大列。名称列各项内容原则上依报送、审查、决定、备案四大类别各自实际发生的逻辑顺序排列,未发生的材料不列。
三、归档原则及方法
(一)严格实行一文一卷,一文一号。
(二)卷内内容分为四大版块:报送、审查、决定、备案。
1. 报送版块。由规范性文件草案统领,为起草单位报送材料。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及文本条款对照表、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意见书等。
2. 审查版块。由《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统领,体现合法性审查过程。其中包括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文件阅办单、会签单、集体讨论情况表、审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征求意见记录、专家论证会记录、听证会记录等)。
3. 决定版块。由市政府领导签批件统领,具体包括市政府领导签批件复印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正式文本等。
4. 备案版块。由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统领,主要包括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
四、装盒
所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文书应分别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文件阅办单、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签批件和正式文本原件在审查办结时,由业务处室统一交办公室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审查中其他工作资料,包括文件阅办单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签批件的复印件等由业务处室按照卷宗目录顺序装盒留存。
五、要求
(一)相关业务处室按此规定日常化操作,规范性文件一般在报备后30日内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实行专人保管。
(二)市政府法制办不定期检查业务处室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立卷情况。
附件:卷宗目录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卷 宗 目 录
顺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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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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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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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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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签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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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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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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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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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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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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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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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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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及文本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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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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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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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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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阅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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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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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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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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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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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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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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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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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领导签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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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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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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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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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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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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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政府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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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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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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