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有关企业: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丰富节日市场供应,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现就做好节日市场供应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定、社会和谐,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抓住旺季市场机遇,把扩内需、稳物价、惠民生作为首要任务,在保供中体现供销合作社城乡“双向流通”的主要渠道作用,切实担当责任,全力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确保系统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二、精心部署,确保供应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市场需求旺盛、消费相对集中等特点,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企业要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广开货源渠道,重点保证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系统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控制农副产品农药残留量,杜绝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积极生产绿色安全农产品,多渠道开展产销衔接活动,丰富节日市场供应。
三、严格监管,保障安全
系统流通企业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连锁网点的配送比率,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持价格水平的总体稳定。要坚决把好进货关,健全检验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防不合格或过期商品上柜销售,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为农服务社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做好节前商品质量自查工作,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台账制度,决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让老百姓放心消费。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相关企业要加强市场监测,掌握重要商品供求、价格情况,坚决杜绝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落实专人对异常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如遇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相关部门和市总社(经贸处电话/传真:85683609),重大问题要随时报送。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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