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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安〔2014〕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03-05 公开日期:2014-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有关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通知
常教安〔2014〕3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及有关学校:
  3月1日,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案件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合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和幼儿园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公共场所,学生和幼儿是需要呵护的弱势群体,各地各校应当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和反恐维稳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值班力量,提高防范水平。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强化门禁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出入管理制度,外来人员一律履行登记手续,由接待人到门卫将来访人员领入会客区域。全民健身活动开放学校,要会同社区严格甄别进校人员,持证入校。接收快件不得影响保安正常工作;快递物品应当在指定区域、相对隔离堆放、拆包,不得带入教学和办公区;师生网购物品后必须到门卫登记,事先不登记、来历不明的快件不得接受。
  2、加强三防建设和管理。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加强校园内巡视;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值班。严格按省、市教育部门关于保安聘用管理的规定聘用合格保安,无上岗证、不符合要求的保安要坚决清退。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保安值班必须持械上岗。完善物防、技防设施,门卫和宿舍必须安装一键报警按钮。加强技防设备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
  3、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强化护学岗工作。已经建立护学岗的学校要强化建设,学校要为公安民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便利,同时要做好警员到岗值勤情况记录。组织教师、保安开展护学。广泛宣传发动家长,组织家长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期间在学校门口和周边地区参与志愿服务,维护秩序,协同治安。
  5、开展防恐防暴宣传,利用安全教育课程教授应急知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制定完善突发伤害事件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利用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积极开展家校互动,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保护,积极履行家长监护责任。
  6、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各校遇有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教育局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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