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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广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17-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务办〔2017〕11号 发布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5-23 公开日期:2017-06-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按照省政务办《关于开展江苏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广宣传活动的通知》中“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下阶段工作重点是查找活动薄弱环节,总结推广宣传经验。
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广宣传活动的通知
常政务办〔2017〕11号

 

各辖市(区)政务办:

自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上线试运行以来,各级政务办都能积极主动开展第一、二阶段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省政务办《关于开展江苏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广宣传活动的通知》中“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下阶段工作重点是查找活动薄弱环节,总结推广宣传经验,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扩大外部宣传范围

各单位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实体大厅等常规性推广媒介的同时,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短信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更需充分发挥户外电子大屏、小区宣传栏、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点、各大商业网点和大中专院校等人流相对集中地点的作用,扩大宣传的受众范围,利用有效的宣传手段,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做优内部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依托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点)和实体办事窗口,多形式多手段面向广大服务对象宣传推广江苏政务服务网,不仅要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主题海报,还要增加专人负责引导宣传。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身体力行,带头先行,亲身安装体验,尽早了解、熟悉“江苏政务服务”移动App,通过朋友圈、生活圈等社交媒介大力宣传和转发,向办事群众推广移动App。

三、落实宣传指标任务

(一)5月31日前各辖市(区)应分别完成下表指标的20%,6月30日前完成指标的50%,7月1日至11月30日每月分别完成指标的10%。

 

(二)请各辖市(区)参照江苏政务服务网首页“有奖征文”活动规则,继续组织参与报送征文。


(三)请各辖市(区)及时将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的文字说明、活动照片、相关会议资料等定期报送市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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