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消费品工业积极落实企业装备制造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计划,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进一步做好培育示范区域、单项冠军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和名优特新产品等工作,现组织各辖市、区报送消费品工业供给优化和创新发展有关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各辖市、区按统计口径2015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消费品工业企业名录(表格详见附件1);
2、各辖市、区经长期发展已形成消费品工业产业集聚的特色镇(乡、街道)名录(表格详见附件2);
3、各辖市、区消费品工业领域现有的行业单项冠军企业或有能力成长为行业单项冠军的行业小巨人企业的典型经验材料。行业单项冠军企业或行业小巨人企业是指企业成立至今长期专注于该行业的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单个产品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占有率。各辖市、区上报企业材料不低于2家。(格式详见附件3)。
二、报送材料范畴
报送材料所要求的消费品工业是指纺织、轻工、医药、食品等行业,具体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类制造业范畴,包括:
全部一级门类: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17、纺织业;18、纺织服装、服饰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
部分二级门类: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92、塑料制品业;305、玻璃制品制造;307、陶瓷制品制造;337、搪瓷制品制造;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76、自行车制造;384、电池制造;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7、照明器具制造;404、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辖市、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镇(乡、街道)一级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做到行业、地区全覆盖,将本辖区内的消费品工业和优秀企业的情况摸清摸细,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详实数据。
有关材料请于2016年4月25日前反馈至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联系人:蓝天柱,电话:85681275,电子邮件:yclhxfp@sina.com。
附件:1、企业汇总表
2、特色区域汇总表
3、特色企业典型经验格式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企 业 汇 总 表
辖市、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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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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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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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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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销售收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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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企业性质选填民资、外资、港澳台资、国有、集体所有。
2、行业门类按《国民经济统计分类》制造业下的二级门类填写。
附件2:
特色区域汇总表
辖市、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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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区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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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产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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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授予的特色区域品牌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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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特色区域是指集聚产业所在的镇(乡、街道)。
2、一个特色区域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消费品工业领域集聚产业。
附件3:
特色企业典型经验格式(3000字左右)
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不超过篇幅1/3)
主要介绍企业特色产品、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品牌称号等基本情况。
二、企业发展经验介绍(不少于篇幅1/2)
主要介绍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的精神,长期专注于企业擅长的领域,走“专优特精”发展道路;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行业内某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领先地位的发展经验。
三、企业下一步发展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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