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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经信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明确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及抽(送)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17-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材料〔2017〕27号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
生成日期:2017-02-09 公开日期:2017-0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经信委《关于明确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及抽(送)样工作的通知》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明确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及抽(送)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经信材料〔2017〕27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明确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及抽(送)样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7]3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省经信委文件要求做好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及抽(送)样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明确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及抽(送)样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7]34号)

                                                                                            2017年2月9日
关于明确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及抽(送)样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材料〔2017〕34号

各设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农药协会,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定〔2015〕5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农药产品质量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6〕446号)要求,现将我省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及抽(送)样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受理企业申(换)领农药产品批准证书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检测。

    不符合抽样要求的,一律按不合格处理,退回相关申请资料;领证产品由企业自行封样,接到送样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产品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单位。

    请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有关要求通知到相关企业,并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农药产品抽样工作程序及要求

2017年1月17日

附件:农药产品抽样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抽样人员持抽样文件等有效证件和抽样单、加盖有主管单位的样品封条等到被抽样企业现场抽样,并在受检企业代表人陪同下进行。

    (二)抽样应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中进行。样品应自抽样日起一年内生产的库存产品中按产品品种抽取。

    (三)抽样基数:产品包装(以单个定量包装计,下同)1kg以下(含1kg),抽样基数不少于50件(以产品运输包装计,下同);产品包装1-50kg(含50kg),抽样基数不少于10件;50kg以上,抽样基数不少于5件。

    (四)样品数量:原药、母药、乳油、水剂,抽取两份样品,每份样品不少于100g;可湿性粉剂、可溶粉剂,抽取两份样品,每份样品不少于200g;悬浮剂、水乳剂及悬乳剂产品每份不少于1000g;其它制剂抽取两份样品,每份样品不少于600g。

    (五)抽样方法:按GT/T 1605-2001《商品农药采样方法》进行随机抽样。被抽产品包装80件以内(含80件)抽5件;80件以上,每增加20件(不到20件按20件计)增抽1件,最多不超过15件。抽样时应先对被检产品前、左、右、上四个表面按包装单位系统编号,用摸号法决定随机表号,乱点法决定随机表起始号,按随机表给出数决定所抽样的编号;从每个包装中至少取出100克样品,充分混合并缩分后装入两个干净的玻璃瓶(或可以密封的塑料袋)中,每瓶(装)应不少于100g;对于小于或等于20g包装的,直接抽取原包装(每件应不少于100g),充分混合并缩分后装入两个干净的、可密封的氟化瓶、玻璃瓶(或可以密封的塑料袋)中,每瓶应不少于100g。标签上注明受检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人签名、受检企业代表签名等。

    (六)密封瓶(袋)口后,贴盖有主管单位公章、生产单位公章、抽样人签名、受检企业代表签名和有封样编号的封条,应当采取防拆封措施,要封在包装物有效部位。

    封条编号填写说明:

    1. 封条编号由“32”、地区代码、封样单编号和序号四部分组成。具体格式是:32“地区代码”封样单编号”-“序号”

    2. 地区代码分别为:

    南京:A   无锡:B   徐州:C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D   苏州:E

    南通:F   连云港:G   淮安:H   淹城:J   扬州:K

    镇江:L   泰州:M   宿迁:N

    3. 封样单编号一般表示某年内第一批封样,如“201605”,表示2016年第5批封样。

    4. 序号为该产品在封样单中的排序编号。

    示例:32A201601-15表示该产品为南京市企业生产,2016年第1批封样,在封样单中排第15号。

    (七)封样一式两份,其中1份由抽样组带回,1份由受检企业保存(留样备复查)。

    (八)抽样单的填写要规范字迹清楚;受检企业名称要与公章、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抽样单填写完毕后,必须经受检企业签字盖章确认;不得将抽样单放在所抽样品包装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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