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发改(经发)局(委)、教育(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科技局、环保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农林(业)局、商务局、国资办、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市委: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4]364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6月8日至14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现就做好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今年节能宣传周主题,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平台的基础上,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等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同时,可结合本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举办展览展示会、技术研讨会、产品推广会、知识讲座、技能竞赛等各种形式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理念。
二、各地区经信(经发)局和发改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沟通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合作,共享资源信息,力争在今年宣传周期间成功举办一至两场有规模、有特色、有成效、受欢迎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在坚持节俭的前提下,保证活动有声势有影响。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今年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汲取成功经验、发现不足之处,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上级部门。
联系人:
市经信委 蓝 滢 85681224
市发改委 康美华 85681093
附件:《关于开展2014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4]364号)
2014年6月9日
关于开展2014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苏经信节能〔2014〕364号
各市、昆山、泰兴、沭阳县(市)经信委、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科委)、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商务局、国资委、文广新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县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26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 6月8日至14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现就做好我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宣传周主题,充分发挥各地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兴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举办节能企业行动、农村行动、社区行动等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技术研讨会、产品推广会、节能低碳知识讲座、技能竞赛等各种形式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商场、学校、农村和军营,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形成浓厚的节能低碳社会氛围。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我省将利用《新华日报》等主要媒体刊登专版进行专题宣传,介绍我省“十二五”以来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宣传我省节能先进企业及行业能效标杆企业节能先进事迹。省经信委将会同省级机会事关管理局通过“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向全省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送节能公益短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厅网站举办“江苏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展”和“绿色建筑节能知识问答”,继续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江苏省绿色建筑和生态智慧城区展示中心”将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交通运输部门将在活动期间开展系列活动,推广节能驾驶技术,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并将在低碳日当天联合交通运输部在南京宁宣高速公路召开绿色循环低碳公路建设现场交流会,总结交流绿色循环低碳公路建设成果与经验,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全省公共机构将开展绿色办公、绿色低碳出行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并大力宣传第一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省级节能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省总工会将在全省职工中开展以“科学生活、创新圆梦”为主题,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征文评选活动。
三、今年6月10日是全国低碳日,省发改委将于低碳日当天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题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江苏绿色低碳发展”的在线访谈活动。各地尤其是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低碳日活动组织安排,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大力宣扬绿色低碳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知识,发动公众积极参与和体验低碳行动。
四、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发展改革委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沟通协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持节俭的前提下,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
活动结束后,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发展改革委要对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并于6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
省经信委 胡正新 86630131 邮箱:jsjn01@163.com
省发改委 彭 飞 86637307 邮箱:sfgzhpeng@163.com
附件: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26号)
2014年5月30日
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4〕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农业厅(委、办、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妇联、解放军总后勤部: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生态文化,珍爱自然,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经研究,决定今年6月8日至14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要加大对《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的宣传力度。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等行为,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今年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要高度重视低碳日活动组织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节能减碳活动高潮。
四、各地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定于6月8日举办第八届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暨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6月10日举办2014年“低碳中国行”主题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省级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附件: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2014年5月13日
附件:
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各主办部门要根据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各级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能减排降碳先进典型,展示节能低碳发展行动成就,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珍爱自然、保护生态。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通过多种形式,践行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降碳常识,推广节能节水降碳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低碳创意的思考和创作,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各级科技部门要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节能减排降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降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降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降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广节能减排降碳的先进经验,在企业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表彰成绩显著的先进企业。鼓励高效节能低碳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降碳的公益短信。
各级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普及节能低碳环保科学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传播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建筑、供热计量改革、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成效。提高公众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促使公众支持和自觉参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行动。组织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设施建设。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传播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大力开展“逐梦绿色交通”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省份(城市、公路、港口)试点成效与经验,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培育绿色交通文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使绿色循环低碳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地膜、种养园区农业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通过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降碳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各级商务部门要以流通领域节能环保“百城千店”示范门店为基础,创建集门店节能降碳改造、节能低碳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三位一体的“绿色商场”。鼓励流通企业改进和完善商品采购标准和制度,大力倡导绿色采购,推动节能低碳产品销售,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宣传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引导流通企业制定完善的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和节能降碳工作规划,严格执行节能降碳政策,加强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号召流通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利用自身渠道对商品包装物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
各级国资委要经济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降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活动。各中央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推广应用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全国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理念和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为全社会节能低碳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为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活动,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大力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发挥职工节能减排降碳义务监督员作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杜绝跑冒滴漏,为企业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减排降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主题队日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千名巾帼环境友好使者”活动,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环保低碳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军队各级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落实到军队建设的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广泛开展“八节一压”、“红管家、好当家、小行家”、“伙食节约标兵”评比、“红旗车分队、红旗车驾驶员”评定和“健康军营”、“低碳军营”创建活动,以及各类节约技能竞赛,积极倡导和建设军营节约文化,努力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各低碳试点要结合自身低碳发展实际需求和成功经验,围绕全国低碳日主题,在低碳日前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与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深入了解,着重宣传低碳先进典型代表,在全社会形成低碳行动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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