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有关企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相继发生,社会影响较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供销社系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
食品安全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问题,最近,国家相继出台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供销社作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双向流通”的主要渠道,有责任有义务确保系统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坚决杜绝有问题食品经供销社渠道流向市场。
二、严格监管,保障安全
一是加大对日用消费品、农资网络的监督管理力度。供销社系统日用品、农资两大连锁企业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连锁网点的配送比率,坚决把好进货关,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民提供物美价廉、安全可靠的食品,确保农民安全消费、健康消费,提高农村市场食品消费安全的保障力度。
二是加大对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农副产品农药残留量,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规范畜业饲料使用,拒绝使用含有非法添加剂或违禁药物的饲料。
三是加大对为农服务社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把商品质量关,对商品的进货、储存、销售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决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保证食品安全,让老百姓用上放心食品。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相关部门和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和工作上的衔接,协同作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相关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落实专人对异常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如遇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相关部门和市总社,重大问题要随时报送。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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