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通知精神,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工业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的通知》(苏经信企业〔2016〕798号)转发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工业大企业(集团)集统计年报工作,加强填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认真组织本地相关企业正确填报《江苏省工业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并及时审核上报。
联系人:市经信委企业处 孟应红 0519-85681237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工业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企业〔2016〕798号)
2017年1月3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工业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企业〔2016〕798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实施〈全省工业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制度〉的函》(苏统制〔2016〕4号),为促进全省工业大企业(集团)做强做优做大,提高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我委将继续开展2016年度全省工业大企业(集团)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省辖区范围内2016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以上的工业大企业(集团)。
二、上报方式
各地工业大企业(集团)均以网上填报方式向各市经信委报送统计年报,各市经信委审核、汇总后及时上报省经信委。
省属工业大企业(集团)均以网上直报方式向省经信委报送统计年报。
江苏省工业大企业(集团)年报网上填报系统网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省经信委官方网内的“服务平台”、“数据报送”栏中登录“江苏省大企业(集团)统计系统”。
三、上报时限
各地工业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各省辖市经信委审核汇总后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四、填报要求
1.各地工业大企业(集团)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正确填报《江苏省工业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市经信委。
2.各市经信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工业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联系人:陆 骏 电话:025-86636096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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