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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经信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17-001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产业〔2017〕345号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
生成日期:2017-10-25 公开日期:2017-10-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市经信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的通知
常经信产业〔2017〕345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7〕7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市(区)工业遗存(遗产)情况进行普查梳理,对符合条件的请填写本通知附件1、附件2的表格并附上相关资料,盖章后于11月13日前报至我委产业政策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宋士天,联系电话:85681270,邮箱:czjxwcyc@163.com 。

    附件:《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7〕746号)

2017年10月25日

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7〕746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局):

    工业是强国之本,文化是民族之魂。工业遗产作为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重要信息,见证了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科技、社会、历史和艺术价值。去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提出了推动工业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指出:“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工业遗产名录和分级保护机制,保护一批工业遗产,抢救濒危工业文化资源。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工业遗产保护领域,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老旧厂房、设备等依法建设工业博物馆”。工业和信息化部还于今年启动了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申报工作,推动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探索建立工业遗产分级保护机制,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业遗存(遗产)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业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江苏作中国近代工业文明的摇篮,以金陵造局为代表的近代工业推动了中国民族工业蹒跚起步,以张謇、荣氏兄弟为代表的实业家掀起了近代工业发展的第一轮高潮。伴随江苏近代工业的发展,产业了一大批工业遗存(遗产),这些工业遗存(遗产)见证和记录了江苏近代工业化的历程和发展轨迹,对于了解江苏工业文明的价值取向、工业技术、工业组织、工业文化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传承和弘扬江苏优秀的工业文化、推动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建设制造强省,也具有积极意义。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具地域特色和个性的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和保护工业遗产是城市发展的战略需要和内在动力,是打造城市品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体现。当前,由于认定标准的局限、法律保障的缺失、保护经验的匮乏,以及一些不合理的利用方式,我省不少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遭到破坏甚至消亡,抢救保护工作日趋紧迫。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抱着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时不我待投入到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中来。

    二、加快工业遗存(遗产)的普查和建档。

    各地要根据地方实际,梳理本地区工业发展脉络,分析本地区工业发展历史,有的放矢、组织开展本地区工业遗产(包括历史构筑物、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与工业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工业产品、办公和生活用品、历史档案以及文献、手稿、图书和影像资料等)其他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填报表格(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资料,进行建档立册。符合本次工业遗产调查登记的主要条件有:

    1、行业领域。以原材料、装备制造和电子、消费品等工业领域行业发展脉络为重点,从见证江苏工业发展进程、反映生产制造技术重大变革、展现地方工业特色风貌等方面进行考量。

    2、年代要求。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

    3、遗产状况。工业设施主体保存状况良好。

    4、其他条件(之一)。

    (1)在中国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地位,见证了本行业的发端、对中国或江苏历史有重要影响、参与中国社会变革或与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2)标志了工业生产技术的重大变革,反映本地区、某个历史时期特殊的工艺流程或对后来的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

    (3)形成了特色突出的工业文化,对当时社会经济和人文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强烈的认同和归属感,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4)代表特定时期或地域的工业审美风格,其规划、设计、工程展现特定历史时期的工业风貌,对工业后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三、时间要求。

    本次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时间为期1个月,请各地经信委(局)于2017年11月15日前统一汇总上报有关材料(纸质文件,见附件),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濮阳云  宋连政

    联系电话:025-82288029/83392407

    传    真:025-82288029

    电子邮箱:2579648930@qq.com

    附件:1、工业遗产情况汇总表

          2、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表(电子版请在公共邮箱jsjxwcycyx@163.com下载,密码82288083)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工业遗产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

序号

遗产名称

所属行业

地址









































附件2: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表

工业遗产名称


遗产地址


遗产主体范围


工业遗产所有人或管理部门

部门名称


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一、工业遗产

概况

1、工业遗产

包含物


2、主要建筑

建成年代


3、历史价值

描述


4、科技价值

描述


5、社会价值

描述


6、艺术价值

描述


二、工业遗产存留现状和传承保护面临的问题

1、遗产存留现状

2、历次维修、改造情况

3、地方政府对该工业遗产保护情况(如列入文保名录单位、设为教育基地等情况)

4、遗产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对是否列入保护名单以及如何保护和利用该工业遗产的思路、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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