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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0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18〕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03-07 公开日期:2018-03-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关于开展“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教法〔2018〕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校治理现代化,总结、宣传基层学校推进学校转型发展所形成的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中小学管理创新案例,科学总结这些案例所蕴含的丰富的教育思想和其成功实践的基本要素,研究论证其走向成熟完善和加以推广普及的行动路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开展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截止。
  二、案例主题
  1.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围绕人才培养中心工作,主要对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发以来“中小学管理创新实践案例”进行广泛征集。
  2.案例内容要以办学理念、发展战略、治理体系以及德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党建等方面的管理创新为主体,同时观照学校文化、信息技术、设施设备、保障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创新实践。
  3.案例推荐、提供可以是一所学校整体或综合性的管理创新,也可以集中于学校管理工作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环节的创新,更倡导聚焦于单项管理创新的生动实例。
  三、征集对象
  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
  四、评选标准
  1.必须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了学校科学发展。
  2.要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与实施,为破解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管理创新实践探索,促进了学校多样化发展和办学品质的提升。
  3.要凸显创新性,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取得的实际成效明显。
  4.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形成的创新范式和经验具有推广性。
  五、评选要求
  1.案例字数3000——5000字左右,不得抄袭。
  2.文稿页面设置一律用A4纸;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标题用三号黑体字;应注明单位全称、作者姓名、职务、职称、通联方式,如为集体成果,请注明执笔人及所有参与者姓名、职务。
  六、案例报送
  1.案例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送邮箱:625677718@qq.com;联系人: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史尔娜;电话:0519-85681379。
  2.邮件主题格式:标题(报送单位简称+作者姓名)。
  案例征集结束,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组织的首届“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获奖案例将发表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刊物《中小学校长》上,形成《首届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集》《首届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研究报告》。首届“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优的基本内容介绍和活动进程动态报道可关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专题网页。
   请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及有关学校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案例征集活动。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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