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各处室、委各直属单位: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市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3日
2013年市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市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要求,围绕全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目标,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全面完成经信工作目标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有关实施意见,开展“改进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完善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规定,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开展作风状况明察暗访活动。
2、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三挂钩”活动,选派相关人员挂钩金坛、溧阳、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及时反映挂钩服务单位动态信息,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矛盾,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促进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继续履行服务企业“五大员”、“七不让”承诺,坚持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进机关服务进一步提速增效。
3、严厉惩治违规行为。对违反中央、省、市和市经信委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严厉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深化廉洁自律工作
1、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函询制度、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交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企业联系点制度,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纯洁。
2、坚持三项谈话制度。继续抓好委机关新任中层干部廉政谈话教育,有计划地分批对委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反映、举报和在检查、监督中发现有问题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
3、强化对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按要求做好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跟踪收集,及时将科级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情况纳入廉政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发挥多渠道的监督作用,增强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4、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网上举报信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邀请社会各界评议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对机关党员干部形成立体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纯洁
1、明确内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在全委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按照中央要求,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
2、突出重点。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三是加强对新提拔人员的任前廉政教育。
3、改进方式。拟邀请检察院领导来我委做反腐倡廉专题讲座、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七一”前夕组织党员开展党章知识网上考核、以各支部组成代表队进行党章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廉洁从政理念深入人心。
4、大力推进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结合经信委工作实际,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中来部署,积极推进下属事业单位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四、提高制度执行力,注重源头防止腐败
1、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委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抓好责任落实。重点加强我委承办的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细化和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各人员所承担的具体项目和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委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要求措施、重点任务的有效推进。三是加强责任考核。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绩效管理,把重点工作项目的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察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出现违纪违法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2、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一是规范优化权力运行。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经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群众监督,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健全完善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重点抓好选人用人、行政审批、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和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建立经常性的权力节点排查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围绕容易发生腐败的重要权力节点,建立相应的有效监控机制。
3、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发挥《党务公开工作指南》中7类党组织党务公开模板的作用,通过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强化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委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电子监察,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切实把防治腐败的措施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
五、切实加强效能建设,促进全委系统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
以经信委在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中位列全市第一方阵为目标,以机关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为抓手,围绕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维护行政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
1、围绕“八大重点”和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涉及经信委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把推进“八大重点”有效实施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监督检查。以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收费、行政处罚、企业投诉、涉企检查和培训为重点,加强对全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征求意见活动,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对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目标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以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奖励、重金属污染防治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并纠正骗取、套取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节能减排资金等行为,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发挥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专项资金回访制度。市经信委会同市监察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回访,以规范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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