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宗许决字[2012]第 2 号
索 引 号:014109963/2012-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宗许决字[2012]第 2 号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生成日期:2012-05-29 公开日期:2012-06-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邹区殷村福庆寺的行政许可事项
常宗许决字[2012]第 2 号
常宗许决字[2012]第 2 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宗许决字[2012] 2

 

武进区佛教协会

(单位)申请 邹区殷村福庆寺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本行政许可属于:R不附期限的行政许可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日至              日。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期满后,行政许可将终止。如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   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印章)  

20125 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