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承担本局登记注册内资企业的年检工作,指导全市内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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