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规格和要求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07〕209号)和省局统一部署,决定在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全市启用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为做好新旧操作证的衔接,推动换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实行全国统一式样和技术规格,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二、5月1日前已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期满后如符合要求的,统一换发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申领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针对一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意识不强,有的是领证后未按期参加复审,有的存在特种岗位不能达到一人一证等现象,要督促企业将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及时送培、复训,确保持证上岗率,杜绝无证上岗。 五、各辖市、区安监局将通知精神告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附件: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版面 二○○八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