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5万t/aPU树脂系列产品、1000万m2/aPU树脂合成革、5000t/a铸造树脂系列产品搬迁技改建设工程项目设立安全批准的请示报告》(苏常隆〔2008〕15号),已收悉。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审查并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设立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项目:5万t/aPU树脂、1000万平方米PU树脂合成革、5000t/a铸造树脂项目。 希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特此批复 二○○八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