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9〕1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迅速组织召开辖区内化工企业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紧密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夏季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同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重点、高危企业进行指导服务。 二○○九年月二十七日 关于切实做好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安监〔2009〕101 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前全省已进入夏季,气温逐渐增高,汛期和高温即将来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也将进入一个安全事故易发时期。近期,我省相继发生了几起化工物料泄漏导致的中毒、爆炸等事故,给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9号),提前做好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针对可能产生的高温、多雨、雷电、大风等特点,督促化工企业提早准备、提前安排,采取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化工企业安全度夏。 二、化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规定,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防雷电设施和生产区排水系统的检查。要严格对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事故。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化学品泄漏导致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三、化工企业夏季停产、停机检修较多,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回收与处置、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检修等危险作业,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事故。化工企业要切实加强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检修安全防范措施。动火、进入设备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配备专人现场监督指挥。 四、各地要结合我省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情况开展抽查。重点抽查防高温、防雷电等措施落实情况;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动火、进设备作业等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