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质量,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09年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工作原则
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人员考核
1、个人述职。工作人员要按照本人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个人述职。
2、领导评鉴。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考核等次确定。由本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划分,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部门工作考核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照《2009年度安监局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自评打分。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述职,同时,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优秀公务员评选
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根据市人事局核定的优秀名额分别推荐本单位候选名单,报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集体讨论拟定优秀人选。对拟定的优秀人选在本局范围内公示后确定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优秀和年度考核称职且平时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嘉奖。
四、考核工作要求
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冯志明任组长,副局长叶容、纪检组长蒋庆梅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人教处、监察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具体工作由局人教处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个人和部门工作总结,切实把年度考核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的过程,成为加强个人和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思想业务水平的过程。通过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机关的队伍建设、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
附:考核日程安排表
二○一○年一月四日
常安监[10]2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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