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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1-000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1〕67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1-06-07 公开日期:2011-06-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1〕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关于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监〔2011〕67号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1〕67

关于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输油气管道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正文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长输油气管道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1〕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安监〔2011〕83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长输油气管道单位:

  近期,我省境内先后发生四起天然气长输管道光缆损坏事故。2月20日,苏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沪宁快速连接线HNL1标段围堰打桩施工中,发生一起光缆中断事故,导致西气东输光缆通信数据传输中断12小时37分钟;223日,金坛汤庄建筑公司在金西工业园输电线路桩基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挖断光缆事故,导致川气东送南京支线光缆断缆、管道防腐层受损;318日,宿迁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杨圩村杨庄组在疏浚沟渠过程中,发生一起挖断光缆事故,导致西气东输光缆数据传输中断5小时零2分;319日,无锡市自来水公司下属给排水公司在开挖临时排水沟过程中,发生一起挖断光缆事故,导致西气东输通信数据传输中断7小时20分钟。

  上述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和较大的经济损失,暴露出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管道保护认识不足、非法违法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对管道安全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给当前我省管道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为有效防范类似管道事故,预防和打击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管道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各级安监部门和各长输油气管道单位要充分认识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始终将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深刻吸取南京“7.28”事故及有关管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发生社会影响面广、处置难度大、危险性高的管道突发事故(事件)。要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组织开展管道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对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的第三方施工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清理,及时了解情况,把握动态,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措施,严厉制止和打击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切实将管道安全生产要求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管道企业是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管道安全生产工作上负有重大的社会责任。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管道安全保护机制体制,认真落实管道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管道标志设立。企业要根据管线实际走向在管道沿线设置明显的管道标志,定期检查管道标志完好情况,及时修复、更新损毁或安全警示不清的管道标志,在重点区域、地段加大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立密度,防止因标识不清、走向不明等因素导致第三方盲目施工等行为发生。

  (二)加强管道线路巡护。企业要认真完善管道巡护制度,加强巡线队伍管理和巡线人员教育培训,加大日常巡线措施,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隐患,杜绝发生巡线不及时、监护不到位等现象。涉及地面开挖的施工项目,要及时与施工方签订管道保护协议,认真明确管道保护责任和义务,做好管道安全保护交底,同时要加大现场监护力度,特别要加强夜间施工检查。

  (三)加强管道隐患治理。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管道隐患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要及时跟踪和实施安全评估,并将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记录、建档。

  (四)加强管道信息报送。企业要认真落实月度管道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按照我省《关于加强管道安全保护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分析总结管道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坚持定期走访沿线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生产建设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安全防范要求。

  (五)加强管道基础管理工作。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要认真做好管道走向图备案和应急预案备案清理、上报工作,积极为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各管道单位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所属管道竣工测量图实测绘制以及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自查自纠工作,1130日前完成向省以及沿线市、县(市、区)安监部门的报送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管道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遵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今年我省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认真开展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管道企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管道应急救援管理、管道巡护管理、风险评估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管道安全管理情况以及管道第三方施工发现、监护、治理情况,全面把握管道企业安全生产动态。

  (二)严格督促管道单位落实管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管道单位加强管道安全保护宣传、落实管道安全管理措施、完善管道应急救援预案、加大管道日常监护力度、提高管道巡线人员工作责任心等具体工作,进行重点督促和指导,避免因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管道生产安全事故重复发生。

  (三)针对第三方施工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等突出问题,在辖区内集中开展管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抓住关键环节,形成高压态势,解决典型问题,从源头防范和治理占压管道以及第三方施工破坏等不安全行为,全面预防管道生产安全事故。

  (四)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上的作用,运用各级安委会和管道保护会议平台,以联合执法、联防联治等措施,不断加大管道违章占压以及第三方非法违法开挖施工行为的治理力度,积极为管道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深入开展管道安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各管道单位要认真对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有关管道安全生产要求,深入开展管道日常安全生产学习、员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和管道沿线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关注管道安全、重视管道保护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以及沿线群众的管道保护意识。

  (一)深入加强员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管道保护法》融入到管道安全保护实际,重点加强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巡线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解决入心入脑问题。企业要广泛开展单位内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考核,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检查,使每一位员工真正了解掌握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广泛开展管道安全生产宣传。管道单位要突出加强沿线地区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常识和法律法规宣传,重点解决社会关注和重视问题。把广泛宣传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常识和破坏管道设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结合起来,深入基层一线,运用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品、开展广场宣传以及媒体宣传形式,引导管道沿线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予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要重点加强边远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针对生产建设实际和季节气候特点,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使管道安全保护真正深入人心。

  五、严厉查处管道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长输油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一)对涉及非法违法施工作业等行为造成的长输油气管道事故,所在地安监部门及管道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第一时间上报事故发生情况以及后续情况,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等现象。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在地安监部门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管道单位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事故发生情况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防范发生次生事故。

  (三)要切实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通报事故情况基础上,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以高压态势,严厉措施,依法从重查处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书面上报省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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