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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0年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业务考核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1-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执法〔2011〕2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1-02-23 公开日期:2011-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布2010年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业务考核情况
关于2010年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业务考核情况的通报
常城管执法〔2011〕2号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有关处室:

  为规范全市城管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城管行政执法队员综合素质与能力的不断提高,根据《关于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业务考核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09)精神,市局于201012月至20111月对市、区执法队伍中的一线执法队员和协管员共计438人开展了业务水平能力的抽查考核,考核内容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础知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方面,侧重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处置常见违法行为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继续采用了飞行考试的方式,随机抽查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被抽查中队数不低于大队内设中队和派驻中队(含街道(镇)中队)总数的30%,各抽查中队参与考核的人员数不低于该中队总人数的90%。纵观本次这次考试,有以下特点:

一是各级领导对本次考核更加重视。市、区各级执法队伍领导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对照考试范围,全面动员,精心安排,各派驻执法中队基本都能认真制订学习计划,专门安排时间组织队员复习迎考。考试过程中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各区大队领导亲临一线进行巡检;参考队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持了良好的考场秩序。

  二是考核形式和内容更加科学实际。本次考核采取了按一定比例抽查中队和执法队员的形式,尽可能在确保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系统地检查各中队执法队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兼顾日常执法管理和考核覆盖面。此外,局相关部门在拟定考核试卷时,注重书面的法律基础知识点和实践中灵活应对处置现场两者并重,尤其是本次考核的案例分析,不光考查了基本的执法程序和注意事项,还对现实执法过程中确实很可能遇到的多种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进行了设问,如要回答全面准确颇为不易。

  三是考核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参加本次考核的正式队员和协管员共438名,通过工作人员认真阅卷,及格率为100%,良好率达到88%。尤其是钟楼大队荷花池中队的执法队员孙锡同志答题全面规范,他完成的试卷得到了阅卷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经过此次考试,广大执法队员和协管员对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和现场处置能力等都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增强了对自身行为的约束,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业务考核,发现执法队伍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执法单位之间、执法单位内部人员之间差距较大。一方面反映出绝大部分执法单位对此非常重视,但也有个别单位重视不够,未认真组织复习,存在应付了事的思想,阅卷过程中还发现个别中队的答卷存在雷同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些单位执法人员的实际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理论功底比较薄弱,控制现场能力不强。部分参考人员对行政处罚理论知识的认识仍停留在文字表面,片面理解法律条文,不能吃透立法意图;还有一些参考人员在实务操作上不能灵活运用,举一反三,无法有效的控制执法现场,不能体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行政的执法要求。

   三、改进措施
一是要强化培训。要继续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队员行为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课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有效方式,研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热难点问题,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是要加强交流。市执法局将通过抽调各区法制员参加全市的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重大法制活动的形式加强交流。各执法单位之间也要通过建立健全学习交流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执法能力。

  三是要认真整改。业务考核情况是星级中队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对待考核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对通报中涉及的问题要认真总结,严肃对待,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全体队员,尤其是各派驻中队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城市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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