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化(文教)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根据省文化厅苏文市[2008]10号文件通知精神,从3月10日至4月30日,在全市开展非法音像制品集中收缴行动,以实际成绩迎接第十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要求如下: 一、继续贯彻省文化厅《关于集中打击经营非法音像制品行为的通知》苏文市[2007]64号文件要求,在4月20日前对辖区音像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文化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的意见》苏文市[2007]26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当地“扫黄办”、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电脑城和夜市、集贸市场等周边游商、地摊进行集中清理,铲除这种既破坏文化市场秩序,又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的不良现象。 三、各辖市区在开展集中收缴非法音像制品行动中,要精心组织,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段和区域的检查,对上级督办的问题必须逐一解决并上报,确保收缴任务如期完成。 四、收缴非法音像制品数额指标分解如下: 市综合执法支队:15万张 武进区:8万张 金坛市:5万张 溧阳市:5万张 各辖区将集中收缴非法音像制品数量每周报市综合执法支队,重大收缴行动及时报告。 五、根据文化部要求,自2007年起,在每年的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要定期开展违法音像制品全国统一销毁活动,结合全国统一销毁活动积极开展“第十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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