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力争各项测评指标领先。现根据市“争当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争当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城市”这个主题,对照涉及到文化的测评指标要求,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争创,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系统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的各个阶段不失分、得高分,确保市直文化窗口单位服务、环境、秩序达标。
二、组织机构
在文广新系统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办公室,分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创建办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督促全系统建设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组织召开文明城市建设点评会、通报会等工作例会,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建设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协调解决全系统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对建设文明城市活动中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查问责。
(二)三个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工作一组。组 长:田海明;副组长:浦松源、孟 文;成员:徐叶、孙晶晶、张鹏飞、季春。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宣传活动、督查问责):制定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组织日常测评及结果公布通报点评;组织、协调全系统创建活动;负责台账资料的整理、收集、汇总;编辑、报送创建专报、简报。制定并实施建设文明城市宣传方案;组织全系统志愿者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制定并实施《文广新系统建设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定期督查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问责。
具体分工:田海明负责综合协调;浦松源负责对外宣传和对外联络;徐叶、孙晶晶负责总体方案的制定、指标体系细化、阶段性工作推进;张鹏飞负责材料工作,每月发布一次通报;季春负责编辑局创建工作简报、信息报送;孟文负责定期督查全系统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度。
工作二组。组 长:薛小进;副组长:徐建效、姜 海、张伟星、丁志法;成员:赵文中、俞明智、李宏骏、徐 静。
主要职责: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特别是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测评范围和测评内容、标准,确保所有场所测评指标达标。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确保该项工作继续保持领先。
具体分工:薛小进负责整个小组统筹工作;姜海、丁志法、李宏骏负责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娱乐场所(含现场、台账、调查问卷);徐建效、俞明智负责书报刊出版物、音像制品(文化产业)(含现场、台账、调查问卷);张伟星、赵文中负责银(荧)屏声频净化、电影院环境、秩序(含现场、台账、调查问卷);徐静负责台账汇总、审核。
工作三组。组长:安淑萍;成员:赵志刚、雷虹、唐海燕、李香花。
主要职责:指导各直属单位(特别是窗口行业)做好创建工作,抓好软硬件的同时达标;制定并实施“敬业爱岗工程”方案,优化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市民对文化窗口行业满意度。
具体分工:安淑萍负责小组统筹工作;赵志刚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含现场、台账、调查问卷);雷虹负责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含现场、台账、调查问卷);唐海燕、李香花负责台账汇总、审核。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局发动责任分解阶段(3-4月上旬):
1. 广泛调研,明确2011年全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
2. 对照2011版测评体系,分解责任、明确任务;
3. 召开文广新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全面动员、下达责任状;
4. 建立全系统建设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建立相关工作例会制度;
5. 根据全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定2011年全系统建设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6. 制定2011年全系统建设文明城市宣传方案,营造强有力的社会文化氛围。
第二阶段:找差整改提升阶段(4中旬-7月)
l. 解读指标和培训
(1)全面解读《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三个工作小组分别制定各组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
(2)组织责任单位、责任处室对照《操作手册》,掌握测评具体要求,举办一期培训班,熟练掌握测评内容。
(3)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国内先进城市学习创建经验,按组分别进行学习交流。
2. 测评找差与整改提升
(1)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按照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对标自查,列出重点难点,制定限期达标方案。
(2)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围绕整改要求,采取措施,拟定专项行动方案,整改到位。
(3)由局领导分别督查,召开现场点评会,现场解决问题。
3. 台账整理考察点准备
(1)创建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有收集整理好的创建档案资料,由局创建办统一收档并做好电脑录入工作。
(2)落实好整体观察路线和实地考察地点。确定整体观察路线和实地考察地点(单位),填写《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申报表》。全面检查实地考察地点(单位)及窗口行业的设施、环境、服务、管理四个方面的规范建设情况。召开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窗口行业负责人会议,对不符合测评要求的路线和地点,布置任务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迎检巩固完善阶段(8-12月)
l. 加强对各区、各责任单位迎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管,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2. 制定各项迎检方案,做好材料审核、实地考察、汇报材料、问卷调查、网络调查、整体观察各项迎检准备,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相应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3. 进一步强化迎检测评期间的文化宣传,以经验、典型宣传为主,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提高认识。全系统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厌烦情绪和畏难情绪,积极投入创建活动。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党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范畴。
2. 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负起总责,切实承担起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各处室、单位创建任务责任,要明确完成的时间、进度,确保创建工作没有盲点,创建措施没有空白。
3. 强化协调配合。牢固确立全局“一盘棋”意识,属于牵头性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要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属于配合性的工作,要加强与牵头责任单位联动合作,主动沟通协调,积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以迎检工作为重,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 严格督查考核。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局创建办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迎检工作。建立台账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局创建办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要及时提供相关台账资料,定期报送工作情况信息。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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