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外经贸经[2007]159号 关于同意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商务部商合批[2007]448号批复同意你单位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并核准了对外经营范围。现将商务部批复及省外经贸厅《关于同意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通知》转发给你单位并通知如下: 一、 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接受我局的管理和协调。 二、企业在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并开具“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保函”(见附件1)后,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3份,见附件2),交至我局外经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 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外经贸政策,并按商务部和省外经贸厅的有关规定即时报送计划、统计、财务报表,将项目承揽情况和经营情况及时与我局外经处沟通,以便我局做好项目跟踪、协调、服务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 1.备用金保函(只认可工、农、中、建四大银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 3.《关于同意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通知》苏外经贸经[2007]539号 4.《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批复》商合批[2007]448号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备用金保函 保函编号: 致: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鉴于 公司,地址: (以下简称申请人),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需向国(境)外派遣各类∕相关行业(某一具体行业)劳务人员,根据《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原外经贸部、财政部2001年第7号令)的规定,申请人需向贵厅缴纳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 应申请人的要求, 银行,地址: (以下简称本行)兹开立以贵厅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 万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保证申请人支付: 1、因突发事件造成外派劳务人员须即刻回国而产生的遣返费用; 2、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须赔偿劳务人员的损失。 如果申请人届时没有支付上述费用或损失,本行保证在收到贵厅陈述申请人未能支付上述费用或损失的书面索赔书后的3个银行工作日内,向贵厅支付总额不超过 万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款项。 本保函担保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贵厅确认申请人终止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之日止,到期后无论本保函正本是否退回,本行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贵厅的任何索赔及修改要求均应在本保函担保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本行。 银行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 企业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邮编 | | 企业代码 | | 企业类型 | | 注册资金 | RMB¥ | 法人代表 | | 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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