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7〕71号
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企业应明确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突出安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目标和重点
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目标为消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发生三级(含三级)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伤亡安全事故。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重点是:1、防止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发生;2、规范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桥涵隧道及管沟深漕开挖、整体提升脚手架、塔吊装拆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三、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具体工作,设在市安监站,安监站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为成员单位。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应成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4月上旬,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成立机构,制订方案,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4月下旬至6月,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树典型,促安全,全面推动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
第三阶段,7月至9月,按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要求,对照有关标准,并结合夏季高温季节、迎接中小城市国际博览会及国庆,以企业和项目部为单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监督巡查、动态抽查等开展活动。
第四阶段,10月至12月,组织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施工部位专项检查,巩固成果,查找差距,上报有关材料,总结评比。
五、主要措施要求
(一)高度认识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强化施工现场动态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重心要下移到施工现场,要积极指导,严格监管,加强对施工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特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的监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举报电子信箱和投诉电话,电子信箱为:ajzh111@126.com,投诉电话为:6673063。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利拒绝,有义务举报,积极遏制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形成施工现场严监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建筑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二)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作业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及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相关法规,严格防止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发生。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房技术规程》的要求,禁止使用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防止火灾发生等突发事故。
(三)深入开展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狠抓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性,施工场地围护围档、施工道路硬化及冲洗设施等方面的监管。
(四)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监理单位安全工作职责,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在专项治理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五)继续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培训教育。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量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充分提高他们的安全作业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继续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有效投入,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以提高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七)加大对违章作业违规指挥等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对在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管理薄弱、严重失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突出、安全事故多发的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整改,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限制其市场准入,直至暂扣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生产 治理 活动 通知
抄报:省建管局,市安委会,孙勇副秘书长
抄送:市安监局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