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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3x/2009-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财税〔2008〕177号 发布机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生成日期:2008-12-29 公开日期:2008-12-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77号

江苏省财政厅复印转发

特急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税〔200817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1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三、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点击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出口 退税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170份       200812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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