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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06-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贸电力[2006]256号 发布机构:市经贸委
生成日期:2006-11-07 公开日期:2008-04-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经贸委、省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实际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常经贸电力[2006]256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供电公司,武进、溧阳发改局,金坛经贸局,各辖市(区)规划局、建设局、供电公司:

电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生活要素,与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戚戚相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则是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电力建设投资不断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设、违章种植,以及人为破坏电力设施的现象屡禁不止。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省经贸委、省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苏经贸电力[2006]688号)(见附件一),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同时为更好地落实文件的精神,并结合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根据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电力规划,“十一五”期间将投入72亿元用于电网建设。大量电力设施的建设必然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难度和压力,特别是电力线路与建(构)筑物的矛盾、电力线路与道路、桥梁、绿化等的矛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的违章施工问题将进一步突出。

二、多措并举,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一是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手册等手段,积极深入到居民小区、居委会、村委会。不仅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要通过具体案例的宣传,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二是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各辖市(区)电力管理部门、供电公司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当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三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各地电力管理部门要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大电力行政执法的力度,对危及和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要及时处理;四是供电公司要加强电力设施的日常巡视维护工作,全面及时地排查出各类隐患;努力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建立健全义务护电组织,落实各项责任制。五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对发生违章、违法建设和施工项目和行为,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及时处理。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分析特殊案例,加强沟通,提高效率。

三、加强电力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管理工作。一是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经贸委和省建设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编制电力发展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已经编制专项规划的,规划、建设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规划的修改变更和报批工作;二是各地电力管理部门应按照省要求督促供电公司提供详细的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和电缆通道图、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等相关技术资料,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滚动修改工作。供电公司要加强电力设施的巡查,及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向电力、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三是各地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批准的电力规划,加强电力用地和电力设施保护地规划控制,加强建设项目现场踏勘工作。对妨碍电力规划的建设项目,经规划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不予规划和施工许可。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施工作业,各规划、建设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

 

 

省电力公司,各市经贸委(经委)、规划局、建设局、供电公司:

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分布范围广,涉及面多,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但是,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针对目前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电力设施的危害性,通过典型案例教育,提高宣传效果,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

各地要加强电力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危及和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要及时立案处理,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当前,要重点治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房、塔吊碰线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问题,依法清除和整改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各级经贸部门、供电企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综合执法体系,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

三、加强电力规划和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工作

各地电力主管部门要修编电力发展和建设专项规划、电力设施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电力专项规划要预留和保护好电力建设用地,控制电力设施周边的用地和建设。各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电力用地和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划控制,妨碍电力规划和电力设施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规划和施工许可。

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需在电力保护规划控制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部门应会同电力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征求电力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提出规划和施工许可意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危及和破坏电力设施安全。

四、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许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许可制度。电力规划控制范围内未经电力管理部门认可的建设项目和未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的建设项目,不得施工许可。各市建设局、经贸委、供电公司要密切配合,明确工作流程和相关办法,对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及变电站保护区范围内施工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许可和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度。

电力规划和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施工作业措施审核纳入施工许可审批自2006111日起执行。

对在电力规划和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特别是需要爆破、开挖、取土等的施工作业,供电企业要加强施工过程监督,配合建设单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发现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完善电力设施日常保护措施

各地要逐步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加大协调力度,防范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事件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电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应急机制。各地供电企业要加强电力设施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设施保护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度,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完善技术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可靠供应。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沿线用户参与电力设施保护,营造电力设施保护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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