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煤炭经营企业
经营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煤炭经营企业:
根据《煤炭法》和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苏经贸煤炭〔2004〕96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年检的初审和上报换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凡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已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企业必
须申报进行年检。
二、年检时间:年检时间从2004年12月15日至2005年元月底结束,在规定年检时间内,对无正当理由未提出年检的企业,视同年检不合格。
三、年检内容:根据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条件和经营行为,逐个对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审核,按照省经贸委规定,年检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情况,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将吊销其煤炭经营资格证书。
对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煤炭经营企业本次年检为不合格:
1、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应当具备的各项条件发生变化,现已不符合取证条件;
2、有伪造或买卖、出租、转让及以其他形式转让煤炭经营资格证的行为;
3、在煤炭经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中不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
4、有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的行为;
5、有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的煤炭产品的行为;
6、有囤积居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不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
7、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
8、受过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依法查处,确定有违法行为的;
9、煤炭经营不能正常开展,年经营商品煤炭数量达不到一定规模的。
四、申报材料:
1、《2004年煤炭经营资格年检表》(附件一)一式两份;
2、2004年煤炭经营情况自查报告:主要内容是煤炭经营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经销煤炭来源、销售方向和运输方式等情况;企业经营设施、储煤场地情况;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情况;环保措施实施情况;企业经营规模、实物销售量、营业收入、实现利税等情况;接受工商、物价、税务、质监、环保等部门检查、处罚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现行经营场所、储煤场地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证明;
5、质监部门出具的企业现使用的煤炭计量、质量设施合格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煤炭质量检验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及实际检验记录;
6、《煤炭购进情况统计表》和《煤炭销售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二、三);
7、《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
8、需要在年检和换发新证时变更项目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各煤炭经营企业必须按时参加年检,所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报送我委贸易行政管理处,由我委统一汇总报省经贸委换发新证。
附:1、《2004年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表》
2、《煤炭购进情况统计表》
3、《煤炭销售情况统计表》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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