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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09-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贸商建〔2009〕1号 发布机构:市经贸委
生成日期:2009-01-05 公开日期:2009-0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
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
常经贸商建〔2009〕1号
 

 

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辖市(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村市场消费安全工作,现将省经贸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紧急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文件精神,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组织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保障“两节”期间农村市场消费安全。

 二○○九年一月五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村市场消费安全,现就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元旦、春节是我国两个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旺季。保障“两节”期间农村市场消费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实利益,对确保形成节日祥和喜庆氛围、农村社会稳定和扩大农村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商务,特别是地震灾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农村市场消费安全工作。

二、严把进货配送销售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充分发挥规范农村市场主渠道作用,建立并落实商品质量责任制,加强对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把进货关、配送关、销售关,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市场。要督促承办企业加强对农家店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家店销售的商品安全可靠。

三、密切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农村节日市场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货源采购、配送销售的监管力度,防范、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及销售过期、失效商品的违法行为。

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拉动农村节日消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帮助承办企业提高农家店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节日期间各类促销活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的责任,认真做好节日农村市场商业经营活动的安全工作,仔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农村居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拉动农村节日消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办公厅

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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