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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09-000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贸商运〔2009〕335号 发布机构:市经贸委
生成日期:2009-11-03 公开日期:2009-1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经贸商运〔2009〕335号
 

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贸(经发)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09]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经贸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和九部委的文件精神,切实负起牵头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的重任,主动向各人民政府汇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具体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近日,省经信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经信经[2009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经贸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主动与农林、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切实加强光明棋牌,光明棋牌下载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及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管工作,提高全市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各经贸部门要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审查和执法机制、监管执法信息通报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通过简报、网络传媒、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将各地生猪屠宰监管的落实情况,上报市经贸委。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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