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千家企业和百家企业
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
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千家和百家企业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0〕1095号)转发于你们,根据千家、百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千家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千家企业自查报告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于2011年1月22日前报送我委节能处,自查报告书面材料3份及报告正文电子稿,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书面材料2份及电子稿,我委将于元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
二、请百家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完成百家企业自查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十二五”节能目标表,相关辖市、区经信局于2011年2月1日前报送我委,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我委将于2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
三、请相关辖市、区经信局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节能目标自查,组织开展好好企业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市经信委节能处 孟应红
电 话:85681221
邮 箱:changzhoumeng@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千家和百家企业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0〕1095号)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