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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1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11-000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科技〔2011〕73号 发布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4-01 公开日期:2011-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1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1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经信科技〔2011〕73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1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科技[2011]1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经初审后于510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同时申报企业填报好网上“编报系统”。

相关材料附件在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科技与质量”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王宏才 李静

  话:85681267(兼传真)、85681268

  箱:jxw_kjzlc@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1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科技[2011]157号)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做好2011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经信委,常熟、昆山、张家港、江阴市经信委:

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为做好2011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领域包括工业和物流业,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推荐各行业骨干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物流企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第一批省认定物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苏经信经〔2009143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市要认真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三、各市要认真指导企业编写好申请材料,并切实承担起审核把关的责任。工业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由各地经信委负责科技方面的处室会中小企业局负责科技工作的处室承担,物流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由各地经信委负责科技方面的处室会负责物流工作的处室承担。

四、各市经信委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各市经信委在515将申报文件和“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作为文件附件)上报省经信委,同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一并送省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五、今年将实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以下简称“编报系统”)申报,具体操作规程参阅软件包中的《使用说明》。申报企业可在网上下载软件,直接填报。各市在上报材料的同时,使用“编报系统”软件汇总申报企业的数据,将数据导出生成的文件(sdf格式)、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一并发送联系人电子邮箱。“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软件、申报材料附件在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科技与质量”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省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李凯唐世洁

电话:025-83392940(兼传真)、83391968

邮箱:kjclk@yahoo.cn

附件:2011年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2011年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单位章)

市经信委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  行业

主 业

省级培育企业 (是/否)

总资产  (亿元)

年营业  收入    (亿元)

年利润  总额   (万元)

年缴纳  税费      (万元)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万元)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 数  ()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有财务审计报告  (是/否)

 

 

 

 

 

 

 

 

 

 

 

 

 

 

 

 

 

 

 

 

 

 

 

 

 

 

 

 

 

 

 

 

 

 

 

 

 

 

 

 

 

 

 

 

 

 

 

 

 

 

 

 

 

 

 

 

 

 

 

 

 

 

 

 

 

 

 

 

 

 

 

 

 

 

 

 

 

 

 

 

 

 

 

 

 

 

 

 

 

 

 

 

 

 

 

 

 

 

 

 

 

 

 

 

 

 

 

 

 

 

 

 

 

 

 

 

 

 

 

 

 

 

 

 

 

 

 

 

 

 

市经信委(经委)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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